网站首页
教育基金会
校友总会
校友分会
校友风采
校友捐赠
优秀校友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宝鸡文理学院校友集体返校服务接待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5月30日 17:03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5125

    宝文理院校友字[2018]3号

    宝鸡文理学院校友集体返校服务接待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增强母校对广大校友的向心力,支持校友集体返校并做好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友返校前相关事项

    1、“值年”校友(入学或毕业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等十的整数倍的校友)以年级或者班级为单位组织的返校活动,由校友总会组织接待,各学院协助。“值年”返校校友在五月底前和校友总会联系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校友集体返校登记表》,提供联系人及活动方案,以便有效服务校友返校活动。

    建议返校时间为每年七月份的第一、二、三个周末(周五至周日)

    2、其它毕业学生的集体返校,提前一个月填写并提交《宝鸡文理学院校友集体返校登记表》,由各学院组织接待,校友总会协助。

    二、校友返校期间,校友总会或各学院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参会;

    2、协助安排校友活动的校内会议场地;

    3、协助安排校史馆、实验设施及校内的参观活动;

    4、根据情况协助安排市内的车辆服务;

    5、根据校友意愿,安排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合作事宜的探讨和洽谈,支持校友发展;

    6、协助集体聚会的校友联系宾馆酒店的预订;

    7、协助办理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为支持母校发展而进行捐物捐资或设立奖助学金等资助活动;

    8、校友总会赠送校友纪念品或宣传材料等。

    三、校友返校结束后,联系人须向校友总会提供以下材料:

    1、校友通讯录一份;

    2、活动通讯稿一篇;

    3、集体照片。

    以上材料发至校友总会E-mail:bwlxyh@163.com。

    四、联系人:田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5950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校友总会。

    附件:

    1、 附件1.校友集体返校登记表(样表).docx(53.2 KB)

    2、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校友集体返校通讯录.xls(19.5 KB)


    宝鸡文理学院                            

    2018年5月30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印发



Copyright@宝鸡文理学院校友总会   教育发展基金会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一号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图书馆906-907室 联系方式:0917-3569806 技术支持 助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