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教育基金会
校友总会
校友分会
校友风采
校友捐赠
优秀校友
联系我们
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 17:26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190

      一、档案中的许多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档案借(查)阅必须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借(查)阅必须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通过相关审批流程。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档案,需持《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基金会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档案,须经基金会理事会理事长批准。

      六、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外借的档案,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基金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借出和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应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做好清点手续。


Copyright@宝鸡文理学院校友总会   教育发展基金会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一号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图书馆906-907室 联系方式:0917-3569806 技术支持 助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