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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宝鸡文理学院校友总会第五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的决定

日期:2024年09月10日 | 浏览次数:2401次

  为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校友资源力量,充分发挥校友的重要作用,助力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校友,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我校校友总会第五届领导机构成员:

  会 长:于建伟

  副会长:刘景世 各地校友分会会长

  理 事:会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工部、创建高水平大学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财务处、校友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校友会会长,各地校友分会会长。

  秘书长:刘景世

  以上同志聘期为四年。

  因机构调整变动或岗位变动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解聘手续。


                        

                        宝鸡文理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