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校友资源力量,充分发挥校友的重要作用,助力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校友,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我校校友总会第五届领导机构成员:
会 长:于建伟
副会长:刘景世 各地校友分会会长
理 事:会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工部、创建高水平大学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财务处、校友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校友会会长,各地校友分会会长。
秘书长:刘景世
以上同志聘期为四年。
因机构调整变动或岗位变动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解聘手续。
宝鸡文理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