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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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二级学院校友会的通知

日期:2021年09月28日 | 浏览次数:3455次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开展校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稳定的组织机构和信息渠道,以更短的组织半径开展校友工作,实现校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经研究,拟成立二级学院校友会(研究生校友归到相应专业的二级学院校友会),从而进一步加强校友信息、校友服务和校友活动的管理,完善校友工作体系,提升校友工作水平,增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感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二级学院校友会是学校校友总会的分支机构和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制定章程,应遵照学校校友总会章程,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工作宗旨,以“一日校友,终生朋友;以人为本,合作共赢”为工作理念,以“联络校友,增进感情;凝聚校友,牵线搭桥;宣传校友,展示风采;支持校友,共同发展”为工作原则,搭建校友桥梁,汇聚校友力量,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共同努力构建母校与校友的情感事业共同体。

二、工作职责

二级学院校友会主要负责学院的校友工作,广泛收集学院校友信息,完善学院校友信息数据库,并与学校校友总会共享校友信息,同时大力支持学校校友总会和校友工作处各项工作。

1.认真落实学校校友总会和校友工作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友活动,共同做好校友工作。

2.制定本学院校友工作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并于每年年初和年底分别将学院校友工作计划和总结报送校友总会办公室。

3.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友事业发展、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竭力开展切实有效的帮扶活动,搭建校友互助平台。

4.及时收集、整理、更新本学院校友信息资料,逐步建立健全学院校友数据库。

5.及时收集、报送本学院优秀校友信息,大力宣传优秀校友事迹,发挥优秀校友典型示范作用。

6.广泛开展校友联谊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一次校友返校接待活动和一次校友论坛、讲座或分享会等活动。

7.充分挖掘校友资源,广泛听取校友对学校、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助力学校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

8.积极联系本学院校友和社会贤达,大力拓展校友和社会贤达捐赠渠道,多种方式助推学院、学校建设与发展。

三、机构名称

机构名称:宝鸡文理学院+学院+校友会

例如: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校友会

四、人员组成

二级学院校友会工作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人数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校友会理事会可设置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

1.会长1名,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或院长兼任。

2.副会长若干名,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优秀校友等组成。

3.秘书长1名,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或热心校友工作的教职工担任。

4.副秘书长、理事若干名,由优秀校友代表、师生代表组成。

五、工作安排

(一)开展筹备工作

1.向学校校友总会提出成立二级学院校友会的书面申请。

2.确定二级学院校友会理事会(筹备委员会)推荐名单、二级学院校友会会长候选名单。

3.制定二级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方案。

4.拟定二级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议程。

(二)校友总会审批

1.学校校友总会收到二级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方案后,报学校分管校友工作领导审批,并及时反馈审批情况。

2.二级学院校友会筹备委员会工作方案获批后,7天内须向学校校友总会提交成立大会的具体材料(时间、地点、议程及参会人员等)。

(三)召开成立大会

二级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议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筹委会介绍筹备情况。

2.审议并通过校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3.师生、校友代表发言。

4.校友会会长讲话。

5.所在学院联系校领导或分管校友工作领导讲话。

(四)提交相关资料

1.校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2.常务理事分工及职责。

3.校友会年度工作计划。

六、注意事项

1.二级学院校友会成立工作原则上按照上述要求执行。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筹备工作。

2.二级学院应坚持将广大校友视为学校、学院事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不断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方式。

3.二级学院工作人员应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成立学院校友会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至1453307952@qq.com,纸质版(至少包含附件,A4纸打印,学院校友会会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1份后报送学校校友总会办公室(高新校区图书馆906-907室)。

 

 

宝鸡文理学院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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